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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16年6月7日 修改:2016年6月7日 所属分类:体系认证 访问统计:3782
认证业务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的《CNAS-CC01》中的分类。可归类为:初次认证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
初次认证审核管理体系的初次认证审核应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审核
· 审核客户的管理体系文件;
· 评价客户的运作场所和现场的具体情况,并与客户的人员进行讨论,以确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准备情况;
· 审查客户理解和实施标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对管理体系的关键绩效或重要的因素、过程、目标和运作的识别情况;
· 收集关于客户的管理体系范围、过程和场所的必要信息,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遵守情况(如客户运作中的质量、环境、法律因素,相关的风险等);
· 审查第二阶段审核所需资源的配置情况,并与客户商定第二阶段审核的细节;
· 结合可能的重要因素充分了解客户的管理体系和现场运作,以便为策划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关注点;
· 评价客户是否策划和实施了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以及管理体系的实施程度能否证明客户已为第二阶段审核做好准备。
为实现上述目标,对于大多数管理体系而言,建议至少部分第一阶段审核活动在客户的场所进行。
第二阶段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的目的是评价客户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括有效性。第二阶段审核应在客户的现场进行,并至少覆盖以下方面:
· 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况及证据;
· 依据关键绩效目标和指标(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对绩效进行的监视、测量、报告和评审;
· 客户的管理体系和绩效中与遵守法律有关的方面;
· 客户过程的运作控制;
·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 针对客户方针的管理职责;
· 规范性要求、方针、绩效目标和指标(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适用的法律要求、职责、人员能力、运作、程序、绩效数据和内部审核发现及结论之间的联系;
监督审核
监督审核是现场审核,但不一定是对整个体系的审核,并应与其他监督活动一起策划,以使认证机构能对获证管理体系在认证周期内持续满足要求保持信任。监督审核方案至少应包括对以下方面的审查:
·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 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
· 投诉的处理;
· 管理体系在实现获证客户目标方面的有效性;
· 为持续改进而策划的活动的进展;
· 持续的运作控制;
· 任何变更;
· 标志的使用和(或)任何其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
监督审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12个月内进行。
再认证审核
再认证审核应包括针对下列方面的现场审核:
· 结合内部和外部变更来看的整个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及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
· 经证实的对保持管理体系有效性并改进管理体系,以提高整体绩效的承诺;
· 获证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促进了组织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上一文章:2016年度第一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立项审议会议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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